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发改动态

市发改委出台水气价费优惠政策助力一季度经济运行“开门红”

来源: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2-26 字体:[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经济运行保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为巩固扩大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一季度经济运行实现“开门红”,市发改委出台阶段性水气价费优惠政策, 对市区一季度新开工、新竣工、新投产的重大项目使用的自来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阶段性扶持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非居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降低0.20元/立方米,生产用水、特种用水价格到户价降低0.15元/立方米。截至目前,通州、海门、通州湾均参照执行。(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陆晓晓